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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拟提高居住用地比例

所属分类:时事聚焦    发布时间: 2021-07-10    作者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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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中新社深圳7月9日电 (记者 郑小红)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9日就《关于进一步加大居住用地供应的若干措施》(征求意见稿)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。《措施》显示,将在保障总体用地结构均衡的前提下,逐步提高居住和公共设施用地规模和比例,确保至2035年深圳全市常住人口人均住房面积达到40平方米以上,年度居住用地供应量原则上不低于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30%。

  《措施》要求调整用地结构、住房结构等措施来优化空间资源配置,通过国土空间规划纵向传导机制和台账形式逐步传导至法定图则,并优化完善城市更新等存量用地开发政策予以落实,实现国土空间规划提出的居住目标,保障住房供给。包括提高都市核心区及各综合性服务中心地区居住用地比例,降低商业用地比例,实施二三产土地混合利用,进一步提高城市综合发展能力。

  在建设宜居适度居住空间方面,要求合理确定住宅建筑高度,控制规划建设超高层住宅建筑。鼓励在已建、在建及已纳入近期建设规划的轨道站点500米范围内实施以居住为主的综合开发。其中,要求控制规划建设超高层住宅建筑;针对深圳商业办公供应相对过剩,调整用地结构,控制商业类建筑,加大住宅供给;充分利用深圳土地空间资源,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。

  《措施》还显示,将严格落实学位建设联合审查制度,具有居住功能的建设项目,应明确片区学位统筹配建措施等。

  在土地整备方面,措施要求“十四五”期间整备的居住潜力用地不少于10平方公里,“十四五”的前三年内不少于7平方公里。

  《措施》还提出要有序扩大租赁住房用地供给;引导城市更新项目建设住宅。

  为进一步挖掘城中村潜力,《措施》进一步优化了城中村改造政策,并鼓励自有住房(不包括政策性住房及全年期自持的租赁商品住房)补缴地价后转为公共住房或商品住房。(完)

【编辑:张燕玲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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